随着中美愈演愈烈的贸易战,双方终于在2018年12月1日达成了“90天缓冲期”的约定,美方对2000亿美元产品的10%关税提升到25%也拟推迟到2019年3月2日实施。随即,中美双方均积极进行了沟通,包括双方代表团之间的互访,以及我国刘鹤副总理将于1月底前往华盛顿进行交流谈判等,各种信号表明中美双方在90天期满前达成和解的可能性越来越大,然而,在此期间也夹杂着一些令人不安的信号,双方是否能够如期达成和解依然存在一定的变数,不到最后一刻很难见分晓。 这样的情形下,一方面我们对于双方达成共识要充满信心,积极努力,另一方面我们也许要提出一个疑问,即如果双方最终无法达成共识,美方依旧按照之前的计划将关税从10%提升到了25%,并且后续继续对价值2670亿美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启动加征关税程序,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越早想清楚,越有利于在真正出现这样的局面时予以从容应对。 首先,积极准备申请产品排除。 根据美国的法律规定以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期对外发出的信号,即使针对2000亿美元的产品确实提升到25%进行征税,也将会有新一轮的产品排除申请流程。如之前500亿美元的产品清单,经过第二轮的产品排除申请,有1000多款产品在近期被排除在征税清单外,同理,2000亿美元产品也会有这样的救济途径。但是,不同于8月份第一轮的听证会+网上评议的方式,新一轮的产品排除只能够通过网上评议的方式进行申请,并且只能由美国的进口商或者购买商等美国代表出面进行,而不能由中国的企业代表予以申请; 其次,合法有效地对关税予以“回避”。 很多中国企业会考虑将产品转移到第三国进行包装等简单的加工,获得新的原产地证明以后再向美国进行发货,这样的做法存在巨大的风险。美国海关对于规避关税的行为有着严厉的惩罚措施,一旦查实企业将面临巨额罚款、列入信用黑名单等惩罚。因此,企业有必要对于美国海关关于“第三国加工构成实质性改变”的规定进行充分的了解与评估,对自己的产品在第三国的加工是否构成“实质性改变”要做到胸有成竹,因为一旦构成了“实质性改变”,则不存在恶意规避关税的责任问题,可以通过专业的海关律师等渠道提前进行准确评估; 再次,通过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由于美国政府的行政决定收到司法的监督,因此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及美国总统做出的可能侵害中美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定,可以尝试通过美国法院进行合法性、有效性的司法审查。虽然提起诉讼的成本可能较大,但这确实是企业进行合法维权的一个有效路径,并且实现从源头对美国政府非法开展301调查进行抗辩的目标; 最后,企业可通过拓展新兴市场来替代美国市场。“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是企业有效规避个别市场风险的一个手段。由于美国市场出现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于中美企业的商业决策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伤害着中美企业之间的商业利益。因此,中国企业有必要在此大背景下,积极拓展美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市场潜力,从而实现美国市场风险的有效转移。 综合以上,我们既要对中美之间的和解要充满期待,但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要尽快做好充分准备,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最终的不利结果弄得手忙脚乱,不论出现了有利还是不利的局面,均能做到沉着应对,有序发展,维护企业和市场的正常运作。 来源:余杭家纺产品对外贸易预警点 |